2009年1月9日

公家機關的陋習

話說,身邊的朋友,最近遇到的一件代罪羔羊的衰事。
真是替她不平啊!
公家機關真是,準時上下班啊!每每有事找,不是外出,就是洽公,要不然就是開會。
領人民的做,做自已的事!
看了真是不悅啊!
只能說,要當官,就要學會如何摸、如何拍、如何A,這些技倆才行!
她在學校服務,要協助幫忙申請工作人員的經費,
說起來真的很XX,早就九月就幫忙申請了!
但公家機關的效率真是讓人不敢恭維,拖了三、四個月,還不下來。
或許你們公家人領的錢是固定的,但人家只靠這份薪水過活,
如果能將心比心的話,那麼作業流程就不會拖那麼久,還沒下聞。
你們的作業那麼慢,還領那麼多年終, X的,真是有夠X的。
結果人家真的受不了,寫信到縣長信箱!
縣府才來電關切。
校長馬上做出決定,X的,官撩,無恥。
學校的作法是找個代罪羔羊承單,想當然爾,就是她了!
真是替她抱不平。
總之,這就是我們的公家機關。
之前也聽說,縣府的官,大小都一樣,利用職責之便,將公務車當作上下班的交通公具,
連加油錢都可大ㄌㄚ ㄌㄚ的核銷。
難怪縣府在你的統治下,會變成全台政績最差的縣府,果然啊!
當官只要會考試就好,至於會不會做事,再說啦!不是嗎?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公務人員本來就很有可能是黑色的~
只要會考試就可以賺大錢!

Myriad 提到...

臺灣還存在這種現象,應該不是普遍性的吧?多一些龍應臺先生,臺灣的民主進程應該走得很快。。。

尋找一個天堂 提到...

但願如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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