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8日

其實我也有個人照耶!

忘了自已記憶中的樣子,
原來我曾經長的像這樣啊!

多年前把相機賣了。

就不在碰相機了,

偶爾機會拿起手機或是他人數位相機拍拍。

當初拍照的熱忱,

如今已消退!

原來,我也有曾經啊!

開始學會無論如何都要坐在書桌前二個小時以上

一直找不到讓自已靜下來的理由,我想我可以做到了!

接下來,白天工作,學校啦!

假日也要工作

下星期五參加大學同學婚禮

下下星期日參加久違高中同學婚禮

下下下星期日,高雄福華參考講師大會

這樣的話,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有自已的地方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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